按照文件《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金融小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(试行)》(呼政发[2017]60号)、《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金融及类金融机构入驻和优惠政策兑现流程》(内和新发[2022]15号)规定,通过核实企业申报材料、会同税务部门核算奖励金额,最终确定对以下符合条件的9家企业给予资金补贴,兑现总金额为11539579元,具体情况如下:
(一)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1.运营奖励8371377元;
2.高管人才奖励1768432元。
(二)内蒙古蒙泰环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1.开办补贴150716元;
2.运营奖励623098元;
3.高管人才奖励15983元。
(三)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支行
1.办公用房补贴70711元。
(四)经世(和林格尔新区)律师事务所
1.开办补贴55708元;
2.运营奖励136036元;
3.高管人才奖励41150元;
4.人才就业奖励7000元;
5.办公用房补贴28470元。
(五)内蒙古交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1.开办补贴60108元;
2.运营奖励4398元;
3.高管人才奖励32698元;
(六)内蒙古中财金控新媒体投资中心(有限合伙)
1.运营奖励22925元。
(七)内蒙古中财文津新媒体投资中心(有限合伙)
1.运营奖励9900元。
(八)内蒙古梵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1.高管人才奖励8038元。
(九)内蒙古库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1.开办补贴16579元;
2.高管人才奖励116252元。
政策文件: